2015年1月1日漳州乌山风景区(一日游)之旅活动文件 【活动介绍】注意:此路线已于2014年被漳州市列为2014-2030年6A级景区开发规划,很快就要收取门票了。团队于2012年10月1日去过一趟,风景很美,非常值得您去的地方哦!有空间快跟上吧... 位于漳州市云霄县西部,与诏安、平和两县交界,脉走闽粤两省,最高海拔1050米。风景不逊于任何有名风景区,但由于宣传和未完全开发的关系,乌山就像待嫁闺中的少女还少为人所知,只有去过的人方能领略乌山的险、奇、雄、幽。这里峰峦奇妙,景色天然,具有泰岳之雄伟,华山之峻峭,衡岳之烟云,峨嵋之清凉等名山的优点,是游客休闲、猎奇、探险、寻幽的最佳去处。乌山还是原中共闽粤特委、闽南地委机关所在地,有乌山老游击队员之家纪念馆,有“地委机关秘密通道”、“看守所”、“印刷厂”等革命遗址和文物。现在这里成了远近闻名的“红色”旅游圣地。丰富的人文景观与旖旎的自然风光构成乌山风景区的两大特色。
一线天:两座石峰间一条蜿蜒、狭长的天然隧道,幽洞深邃,又弯又长,是当年闽南特委机关的秘密交通要道。更有重生叠叠,由巨石堆砌而成的天然石洞,以及盘曲蜿蜒数里乃至数十里的深邃的天然石隧道。丛崖、幽谷、深洞、巨壑,层峦叠峰,加上云雾缭绕,连月不开,构成乌山的一大景观。 1934-1949年,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在这一带活动并建立革命根据地,此后成为中国闽粤边特委和闽南地委机关驻地。乌山南、北侧分别有“乌山妈妈”吴阿柔和闽南特委书记卢叨的陵墓...。 【活动联系人】15960808648 (组织者) 加群交流123411805(备注E部落)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活动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报名时请将AA制活动费用转至公共帐户(帐户信息详见:注意事项第9条)。
2、编辑短信“姓名+上车地点(看集合地点)+人数”发送到15960808648。收到回复即为报名成功。 【集合/出发时间及地点】1月1日 1、岛内(思明、湖里、集美、同安、翔安):SM一期麦当劳门口(集合时间8:00/出发时间8:20) 2、岛外(集美、海沧):海沧石塘公交车站(集合时间8:20/出发时间8:30)
【活动费用】人民币120元(含来回车费,午餐及保险自理) 【活动强度】★★★ 【活动性质】户外自助游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人员】厦门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徒步、攀岩、爬山、交友、原始6A景区美景…… 【交通方式】统一包车
【装备描述】仅提供参考 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或者是解放鞋(不会滑、有底纹的运动鞋),禁止穿高跟鞋。(本次活动建议带一双凉鞋)---必选项
2、一天活动大小的背包(50L左右),不可带挎包。---必选项 3、快干衣裤或宽松的衣裤(方便跨越),最好为长裤长袖。禁止穿裙子。备带一套干的衣服更换。---必选项 4、手套一副(防行程路上有刺等…)。---备选项 5、头巾或毛巾一条(擦汗、防晒、防树枝刮到脸)。---必选项 6、帽子一顶(防晒、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勾住头发)。---备选项 7、登山杖(可以用于借力,节省约15~20%体力)。---备选项 8、个人特殊药品。---备选项 9、雨具(天有不测风云)。---必选项 【食品要求】 1、水:1.5L以上,你需要喝多少就带多少。 2、食品:自带干粮(面包、火腿、水果等即食食品)。
【注意事项】 1、户外自助游,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违者罚款50元/次。
8、在规定的集合时间内未能准时到达者。迟到者可选项为:①自动退出活动;②支付5元/人等待费。 9、凡已报名参加活动者,特殊情况未能正常参加活动的,未在活动开始前12小时告知活动组织人,仍按原价收取相关费用。请自觉将费用转至群公共帐户: 户名:曹国旺 开户行:中国建行银行厦门岳阳支行 户号:62170019 3001 0684 521 10、以上9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人员要求】 1、报名参加活动前务必认真阅读该次《活动文件》内容,知悉集合时间、地点、预计的费用;同时通过活动网站了解《户外活动注意事项》内容;报名完成即默认签署《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 2、要求报名人员集体意识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 3、第一次参加户外活动的同学报名时请主动说明,以便领队安排人员协助。 【免责声明】 1、本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活动的发起者及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队员。活动开始
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3、未尽事宜根据《福建省厦门登山团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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