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陆战队户外俱乐部
发起时间:2014/12/30 16:06:00
举办时间:2015/1/1 早上09:00集合出发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厦门仙乐路SM商业广场门口集合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560
邀请人数:20人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18 - 50 岁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4-12-31 12:00
*陆战队*大山深处/露营/篝火/观影火锅
【陆战队户外俱乐部简介】由陆战队退伍军人组建的户外俱乐部,俱乐部组建于海滨城市厦门。
【活动宗旨】专注于组织福建省内非营利性自助户外运动,不定期组织半自助式国内长线徒步穿越旅行。
【活动涵盖内容】登山、野营、野炊、溯溪、野钓、攀岩、徒步穿越、
==========================陆战队户外俱乐部==================================本次活动的相关介绍:
【活动主题】:漳州南靖虎伯寮自然保护区/露营/篝火/观影/火锅/翻山越岭
【集合时间】:2015年1月1日  周六  上午  0 9:00
【集合地点】:厦门岛内 SM 商业广场 肯德基门口
【集合标志】:陆战队户外俱乐部旗帜
【活动费用】:560元/人
【费用包含】:租车费用,全程油费,高速过路费,保险费用,全程领队,公共装备,当地向导,场地,三正餐一早餐(一餐在馆店另两正一早在山顶农居DIY),帐篷。
【收费方式】:当日集合统缴交
【报名方式】:E部落在线报名或电话报名两种方式。电话报名请编辑短息“大山+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到13950499998。注:如有带人请将参与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一并发来,信息不完全视为报名无效!谢谢配合!
【报名截止】:2014年12月31日,18:00,超过截止时间如仍需参加请电话咨询是否还有空位,如有超过截止时间取消报名人员请自觉缴交相关费用,敬请谅解 ! 理性报名,文明出行!
【确认方式】:活动前一天我们将逐一的与大家电话联络以确定行程,请保持电话畅通,没能接通电话的人员请与我们联系,以免耽误行程,谢谢!注:一般会在20:00之前通知完毕,根据报名时间的不同,有些报名比较早的会提前通知。
【个人要求】:1、本次2号全天为翻山穿越,参与人员请穿运动鞋或登山鞋,禁止穿裙子,短裤,高跟鞋,皮鞋。2、请携带毯子,羽绒服,或睡袋,夜间帐篷内睡觉可以盖,可以放车上。3、有手电筒的可以自行带上,夜间抓螃蟹可以用。
【备注事项】:1、本次活动为自驾出行,更随性,更舒适。。。。2、活动中帐篷两人一顶/男女分开,带家人或爱人请提前告知。3、活动地区纯农家非景区,不商业。
【本次领队】: 北 斗 
【联络方式】:18850000786,13950499998,QQ52541381,微信fugui99998。










【活动简介】:
 09:00 集合出发----漳州南靖县城
 11:00 到达南靖----午饭时间,品南靖特色地方菜肴(流水席景点菜样!)
 14:00 到达南靖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脚村落(注:就剩几户人家咯)
 14:30 1、香蕉园采摘------ 2、竹林挖笋  3、体验儿时打弹弓的乐趣
 16:40 准备晚饭
 17:00 晚餐时间(注:晚餐为火锅+小酒)吃饱喝好
 19:00 篝火+观影欧美巨片 +小酒+卤味+花生小菜  
 注:有兴趣进山的组织山里小溪抓螃蟹,夜游。
 22:30 休息---做梦
 次日 
 08:00 早餐时间
 09:00 翻山越岭
 11:00 山顶野炊
 16:00 返回山脚民居
 16:30 整装返回厦门
【注意事项】
1、厦门近年交通基础建设造成交通时常堵塞,请务必安排好时间准时到达集合地。
2、活动过程中参与者需以团队为中心,互帮互助,服从领队安排,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凡事商量,凡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3、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4、山里夜凉务必做好保暖工作。
【免责申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陆战队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特别说明】
1.自助户外不是传统旅游,没有旅行社的服务;
2.活动组织者并非导游,更不是保姆;
3.不服从安排者,请插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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