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jack623 V会员(什么是V会员?
发起时间:2015/1/12 16:37:09
举办时间:2015/2/8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永福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145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对参加人员没有年龄限制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5-2-7 23:00
★悠虎★永福欢度樱花节一日游
本次活动风景优美,空气清新,是休闲散心的好场所,适合各年龄阶层的驴友,更适合亲子游哦!!

永福镇历史悠久、文化深厚、民俗独特,经济活跃,交通发达。集镇所在地海拔780米,群山环抱,山青水秀,四季如春,气候宜人,是城里人渴望远离喧嚣闹市,寻觅一方净土的世外桃源。这里除了有妈祖庙、毓秀塔、红尖山云海观日出、上林水库渡假村、千年水松、古民居、“十里花街”、民俗馆、标准化无公害茶园、台缘山庄外,还有许多不可多得的名胜古迹、亭阁楼榭、景观名苑,令人流连忘返。永福镇还是“中国杜鹃花之乡”,是著名的“高山花园”;2008年2月,国台办、农业部批准在漳平永福设立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永福镇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大陆阿里山”。







每年正月期间,漳平市永福镇的樱花都会准时开放。永福樱花品种主要有中国红、绯寒樱、云南樱、染井吉野樱、牡丹樱、福建山樱等。台湾引种的绯寒樱开得早;紧随其后,日本引进的八重樱和吉野樱也要绽放。“精心挑选的樱种,先后绽放,能让整个樱花园的赏樱期延长到一个半月左右。”漳平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的茶山已套种樱花(包括樱花苗)9万多株,永福樱花园内种植樱花1300多株,总量共达10万株,樱花数量创中国各地樱花园之最。









漳平市第四届樱花旅游文化节将于2015年2月1日到3月15日召开,在漳平市永福镇台缘山庄、台品樱花茶园盛大开幕。以“中国樱花美,漳平最先开”为主题。在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内5万多亩的茶山上套种了10万株樱花,包含中国红、绯寒樱、云南樱、染井吉野樱、牡丹樱、福建山樱敬翁樱等樱花品种,成为樱花的“百花园”。去年漳平投资1000多万元着力打造规模一流、品种一流、景观一流“永福樱花园”,以樱花为主题,集旅游观赏、休闲娱乐为一体。湾农民创业园的核心区永福镇是台商个体在大陆投资最密集的乡镇,园区樱花约15万株,数量占中国各地樱花园之最。










活动联系人
必 龙 18650447697 qq 2863663875
小 黑 18020766082 qq 279853194
艺 滨 18020766081 qq 252649593
微信公众帐号:youhuhuwai
活动交流群:85346142(备注 永福樱花)

【风景指数★★★★(五星为最高强度)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强度) 
【风险级别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旅游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观美景、寻仙境、摄影、赏花

【活动费用】人民币145元 1.2米以下115元
【费用包含】
1):往返厦门——永福的来回车费。

2):10万旅行保险的费用。
3):领队和设备的费用。
4):一人一瓶矿泉水。

5):午餐
【交通方式】包车
【集合时间】2月8号 上午7:50分集合,8:00点准时出发。
【集合地点】SM广场一期肯德肯旁 7:50

       杏林内茂站   8:20   
             杏林高速路口   8:30
【报名方式】点击本贴“我要报名”或是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人数+网名+岛内还是岛外上车发送到18020766082){因要包车出游.要统计人数.所以报名一定留下电话.没留电话者视为没报名.希望大家配合下..谢谢}

【活动行程】
(1)08:00--大家一起集合出发漳平永福茶园赏樱花,一路【团队破冰】,【认识新朋友】,【有奖问答】,增强活动娱乐性、交流性!
(2)10:30--到达永福,驱车前往台缘山庄,大家逛逛赏樱花,拍拍照,参加漳平旅游局举办的:樱花节,花卉展销活动,台湾农民大陆行——两岸农民画交流,等丰富多彩活动。
(3)12:30--开始享用午餐
(4)13:30--进入台“
台品樱花园5万多亩的茶山上,套种了10万株樱花园里 散步 拍照 郊游 呼吸新鲜空气 亲近大自然 放松心情。
(5)16:30--开始返回厦门,大家分享旅途的愉快,笑语歌声,结束一天快乐的旅途。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悠虎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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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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