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壹颗心
发起时间:2015/3/11 7:57:47
举办时间:2015/3/22 3月22号早上8点到下午5点待商定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安溪县龙门镇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55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对参加人员没有年龄限制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5-3-21 22:00
安溪香村大峡谷野炊一日游
【安溪香村大峡谷介绍】
安溪香村大峡谷:在丛林里中穿行,清山绿水,风景优美,登峰四顾,林海茫茫,山势陡峭,怪石嶙峋。徒步穿越,贴近自然,感受自然的神奇力量创造仙境般的,让你豪气干云,也让你精疲力尽,会让怯懦者勇敢,会让勇敢者坚定,过后你会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惊险与刺激感。从中体会到被整片绿色翠林大自然包围的感觉,仿佛儿时躺在母亲的怀包中,这时你才会发现人生中的每一段旅程是多么的美好和幸福,喜欢大自然的朋友们,赶紧跟上吧!
(本次活动第一次参与户外登山者需跟领队备注说明,全体队员需背双肩包,女生不能穿高跟鞋,体力不支的可以在半程发电站那边休息等候,爬全程的返回时会路过半程处,户外登山有风险,请谨慎参加,遇到下雨天活动自动取消)



















【活动联系人】小彭18850302315
【活动交流QQ群】186255365厦门户外驴友群(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可提前进群认识交流)
【集合时间】3月22日周日早上 08:00集合
【集合地点】岛内:SM肯德基门口 7:50集合,8点出发请勿迟到。
      岛外;集美孙厝路口公交车站 8:20
          同安第三医院公交车站   9:00
【活动费用】人民币55元(来回车费,保险,野炊费用)
【午餐】会带泡面花蛤肉丸等到山上煮,但不管饱,最好自己也要带一点吃的。
【活动强度】半程:★★★ 全程:★★★★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活动性质】户外自助游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徒步、游玩、朔溪,爬山,摄影,野炊
【交通方式】包车
【名额限制】45人
【报名方式】
1.点击本贴“我要参加”进行电话和报名人数身份证号码及上车点的填写报名。
2.发短信:编辑8号安溪香村大峡谷+你的网名+报名人数+身份证号码+上车点发至18850302315进行报名,
网站报名优先,短信报名做后备人选。
【装备描述】仅提供参考 
0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  
02.一天活动大小的背包,不可带挎包。  
03.快干衣裤或宽松的衣裤(方便跨越),需为长裤长袖(以免被刮伤,晒伤);流汗多的朋友可以自带一套干的衣服更换。
04.头巾或毛巾一条,作用:一擦汗,作用:二防晒,作用三:防树枝刮到脸。 
05.帽子一顶,防晒用,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勾住头发;
06.登山杖,可以用于借力,节省约15~20%体力。  
07.个人特殊药品((比如创可贴、舒经活络的药水等)
08.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护腕 
09.头灯、小刀、打火机各一个,万一迷路的时候,可用上自救。
【食品要求】  
1.水:1.5L左右以上,你需要喝多少就带多少。  
2.食品:建议重量轻,体积小,且能量高的食品,尽量少携带容易产生塑料垃圾的食品。可带面包、牛奶、牛奶花生、苹果、黄瓜、牛肉、鸡爪、小西红柿等。
【注意事项】
1: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8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户外驴友俱乐部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
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
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
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
,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
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
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
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
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
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
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
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
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当前已报名会员(共 7 人,括号中表示该会员带的朋友人数):





男会员
(2 人)
彭旻德(+2) GFC39 
女会员
(1 人)
落叶飘零的美(+2) 





VIP会员
(0 人)
尚无任何V会员报名
普通会员
(3 人)
彭旻德(+2) GFC39 落叶飘零的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