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景晨 V会员(什么是V会员?
发起时间:2015/3/23 18:13:30
举办时间:2015/3/29 早上7::50分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同安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60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对参加人员没有年龄限制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5-3-28 23:00
【天晨户外】八怪谷野炊
八怪谷,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内,为一条狭长且怪石林立的峡谷。具体位置位于同安汀溪镇五峰造水德安古堡方向,顶峰云顶山海拔一千一百多米,为厦门最高峰,八怪谷以溯溪为主。  八怪谷(1) 的名字由来,据说峡谷在此以前是没人去走过的,因为有一次8探险家去冒险才走出来的,故此而得名。八怪谷其实亦可称为云顶山水道。瀑布、顽石、青山、绿水,宛如世外桃源,没有人世的渲哗,唯有瀑布在歌唱,这是八怪谷的特色,走进八怪谷.挡不住的诱惑,走进清澈的溪水。         
【活动时间】:2015-03-29周天 早上07:50准时集合
【集合地点】:SM 城市广场一期肯德基门口                           集美区政府(报刊亭)8:20

      第三医院(院内停车 )8:45                       【活动难度】★★(五星为最高)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危险:1.滑坠山崖、沟谷; 2.被乱石或树木滚落击中; 3.碰伤或扭伤手、脚 ; 4.毒蛇、黄蜂、大蜘蛛和野猪侵扰 5.被人打劫的危险! 6.中暑 7.落水及溺水的危险 8.大雾天有迷路的危险, 下雨天风险级别满星)
联系人:景晨  18859208133 小猪 13696940863
联系QQ1185659139  
 
活动讨论QQ群:39997088(验证码:八怪谷)天晨户外微信号:tianchenhuwai

报名方式:直接单击报名(人数+上车点+联系方式+称呼)
电话、短信、QQ、邮件等各种方式均可报名

【活动形式】爬山,拍照,摄影,徒步,看帅哥美女,锻炼身体....【活动性质】AA制自助游
【活动费用】本次费用60/
1)往返车费
2)野炊、互动装备等活动费用
3)户外旅行专项保险(安全、健康、责任、舒心,5//天)

【活动安排】
107:50-- SM一期KFC餐厅门口集合出发,路上团队破冰,自我介绍、快乐互动,一路欢声笑语中直奔景区;
209:40-- 抵达景区,带上装备,开始我们的的穿越之旅。情缘桥合照留影,接着开始我们的挑战寻美之旅,一路泉、一路岩、一路幽、一路趣;
312:00-- 抵达吃午饭野炊地,解决午餐,野炊、泡茶、游泳、戏水等节目,享受自己精心准备的午餐,填饱我们的肚子。
414:30-- 一路奔仙而去,一直在路上。。。。
516:30-- 告别让你流汗湿身,让你怀念,让你念念不舍的云顶山,收拾完毕,快乐回厦,一路车上嗨歌归来。美妙音乐中,承载着一天的欢乐。
预计六点能到达厦门。
一天的活动,安排的饱满充实且休闲,等待各位的加入。

注意事项
1)双肩包、避免高跟鞋(可备拖鞋、泳衣、短裤、水枪的戏水装备哦)。
2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发送短信至景晨18859208133,领队统一购买保险。
3
)水 零食、水果、饮料等旅行食品;相机、墨镜、防晒霜、防晒防寒等旅行装备。驱蚊子、创口贴等药品装备。个人自带碗筷哦(杜绝一次性)
4)沿途严禁丢不可降解的垃圾,一经发现,首先接受人民的批判,拒不认错者,留在山里喂山猪。
5)报名后因事取消,请在前天1800之前告知,否则,请补上您的车费。
6)出游归来,每人上交一份3000个字的出游日记,要求图文并茂,有声有色,日记字数可以打9折哦



        户外有风险,报名需谨慎,量力而行!  
提倡:绿色出行,公益环保,美化环境,热心助人!

【注意事项】
1:认同AA制,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7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
厦门天晨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当前已报名会员(共 20 人,括号中表示该会员带的朋友人数):





男会员
(3 人)
景晨1(+2) 高高的山(+2) 小猪(+2) 
女会员
(4 人)
孤狼11(+1) 幸福梅(+2) 小许妞妞(+2) 欣欢(+2) 





VIP会员
(1 人)
孤狼11(+1) 
普通会员
(6 人)
景晨1(+2) 高高的山(+2) 小猪(+2) 幸福梅(+2) 小许妞妞(+2) 欣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