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活动时间】 6月7日(周日)早上8:20--下午16:30
【集合地点】 8:20集合出发(岛内市政服务中心BRT(乐购)集合) 8:40途经集美(集美上车的请到集嘉庚体育馆站集合) 9:10途经同安(同安上车的请到 同安汽车站(南)集合)
【集合标志】绿色,蓝色草根旗
【活动费用】60元/人(含车费、保险、午餐、道具费用) 费用不含:饮用水(喝多少备多少)、碗筷、零食、水果等自理。 【报名电话】稻草15160052011; Q群:365943262(验证码:安溪白水)
【报名方式】编辑短信“参加的活动+姓名+QQ+上车地点+联系方式+人数”发送至组织者手机报名参加!待组织者短信回复后报名成功。
【活动强度】★★★(5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装备描述】 1、穿防滑的鞋(登山鞋最好,其次运动鞋;不能穿高跟鞋、拖鞋和皮鞋),穿宽松适合运动的衣服。 2、有手套的最好带手套; 3、要背包的话最好是双肩包,禁止背斜挎包。
【注意事项】 1、倡议绿色出行,不要乱扔垃圾; 2、爬山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3、爬山讲的是团队,服从安排,紧随队伍,禁止个人主义,禁止单独行动 4、要互相帮助,男生无条件帮助女生; 5、注意不要用膝盖。 6、安全方面必须遵守的。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草根】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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