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穿山甲户外
发起时间:2015/6/12 18:27:37
举办时间:2015/6/21 06-21 08:00-06-21 19:30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同安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60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18 - 45 岁
报名截止时间:2015-6-20 20:00
(穿山甲户外)溯溪穿越雄狮瀑布
雄狮瀑布 地处同安和安溪交界处,因其壶口状似发怒雄狮而得名。雄狮瀑布高达百米,宽面52米,水量充沛,一年四季奔腾不息,被誉为“闽南第一瀑” 。奇妙的是,瀑布下端挺出一块巨岩,酷似发怒的雄狮蹲在瀑布底部,水流冲浴着狮头,倾泻而下。巨大的水幕奔腾呼啸,发出狮吼般的轰鸣声在山谷间回响着,故名雄狮瀑布。瀑布下方的水潭约200平方米、有5米深,瀑布泻落处,形成一泓数百平米的碧水,像是一面玉镜,轻风吹来,荡起几波涟漪,碧水顺着地势,穿行在峡谷里。汇集两地的细流,蜿蜒向西流去,这条溪叫做倒流溪。这溪流也是同安与安溪这一区域分界线的上游。周边是一片数百亩的原始次森林,生长着上千株古树,几十种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是同安小坪森林公园的主要景观。 
号称“闽南第一瀑”的雄狮瀑布,雄壮与俊美并存,犹如万马奔腾,气势恢弘,碧绿的潭水犹如一块美玉镶嵌在淡淡清香的山野之中,更有轻柔婀娜的百丈崖相伴,有如置身于茶海之中,乃世外桃源。
【集合时间  6月21日早上7:50 sm广场肯德基门口集合出发(守时是美德,请勿迟到)
【集合地点】岛内: 7:50在SM肯德基门口(穿山甲为集合标志)      
      岛外: 8:20-集美车站对面公交车站(区政府站,旁边报刊亭)      
      岛外: 8:40 同安汽车站(南) 
【联系方式】QQ群:190073906   
      电 话:老妖18659268729
          大王13906004198   
【活动费用】60元(仅含车费野炊费用,保险自理)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活动性质】AA制自助游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人员】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徒步、游玩、摄影、爬山、野餐
【交通方式】包车
【装备描述】仅提供参考 
0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建议是朔溪鞋{爬山是登山鞋}或者是解放鞋、不会滑、有底纹的运动鞋)女生千万别穿高跟鞋。
02.一天活动大小的背包,不可带挎包。可以带上泳衣、泳裤游泳、戏水。
03.快干衣裤或宽松的衣裤(方便跨越),必须为长裤长袖;流汗多的朋友可以自带一套干的衣服更换。
04.手套一副。(路上有刺)  
05.头巾或毛巾一条,作用:一擦汗,作用:二防晒,作用三:防树枝刮到脸。 
06.帽子一顶,防晒用,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勾住头发;
07.登山杖,可以用于借力,节省约15~20%体力。  
08.个人特殊药品((比如创可贴、舒经活络的药水等)
09.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护腕 
10.头灯、小刀、打火机各一个,万一迷路的时候,可用上自救
【食品要求】  
1.水:2L左右以上,需备足饮水
2.食品:午餐由组织者准备,大家尽量少携带容易产生塑料垃圾的食品。 可带面包、牛奶、牛奶花生、苹果、黄瓜、牛肉、鸡爪、小西红柿等。
【免则声明】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穿山甲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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