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77户外 V会员(什么是V会员?
发起时间:2015/7/13 19:03:19
举办时间:2015/7/19 8.50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同安区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60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12 - 60 岁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5-7-18 18:00
77户外7月19号雄狮瀑布爬山玩水游泳
安溪大坪雄狮瀑布地处同安和安溪交界处南山、尖山间2千多米长的峡谷中段(安溪大坪乡附近),因其壶口状似发怒雄狮而得名。号称“闽南第一瀑”的雄狮瀑布,雄壮与俊美并存,犹如万马奔腾,气势恢弘,碧绿的潭水犹如一块美玉镶嵌在淡淡清香的山野之中,更有轻柔婀娜的百丈崖相伴,有如置身于茶海之中,乃世外桃源。雄狮瀑布高达百米,宽面52米,水量充沛,一年四季奔腾不息,被誉为“闽南第一瀑” 。奇妙的是,瀑布下端挺出一块巨岩,酷似发怒的雄狮蹲在瀑布底部,水流冲浴着狮头,倾泻而下。巨大的水幕奔腾呼啸,发出狮吼般的轰鸣声在山谷间回响着,故名雄狮瀑布。瀑布下方的水潭约200平方米、有5米深,瀑布泻落处,形成一泓数百平米的碧水,像是一面玉镜,轻风吹来,荡起几波涟漪,碧水顺着地势,穿行在峡谷里。汇集两地的细流,蜿蜒向西流去,这条溪叫做倒流溪。这溪流也是安溪与同安这一区域分界线的上游。周边是一片数百亩的原始次森林,生长着上千株古树,几十种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是安溪大坪的主要景观。
安溪大坪乡还有五狮岩关公庙,有求必应,心诚则灵。还有亿年松化石,小上海古街,原生态观光茶园,是旅游休闲的好去处。


【活动联系人】小强  TEL:15080333575  QQ:327493007   微信公众号:XM77HY
           
【活动交流QQ群】 337692212(验证码:白水)
【活动难度】★★
 (五星为最高强度)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强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危险:1、车险; 2、被蛇虫咬伤; 3、碰伤或扭伤手、脚 ; 4、中暑5、摔伤)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溯溪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溯溪、戏水、野炊、摄影
【活动费用】人民币60元  (来回车费,午餐野炊,保险费用)

【年龄限制】12-60周岁
【交通方式】包车.当天来回
【集合时间】7月19号 早上7点50分集合,8:00出发。
【集合地点】岛内 SM肯德基旁边
      集美 集美区政府公交站(大榕树附近)8.10分
      同安 同安蒂萨中南医院BRT站天桥下面8.40分
【报名方式】(编辑短信:人数+名字+身份证号+上车地点+雄狮瀑布发送到15080333575)}
【行程安排】
 07:50 SM广场集合出发。
 08:00 一路接人和车上互动游戏

 09:40 到雄狮瀑布入口,大家整理背包开始溯溪
 12:30 到达半程瀑布的地方开始埋锅做午餐(我们会带肉,香菇,肉丸,青菜和面食类的一起煮。)
 14:30 吃完饭大家开始整理东西爬下半程(体力不支者可以再半程等待)
 16:00 下山
 17:00 上车回家

【特别提醒】户外有风险,一定要买保险,报名后请把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发给我统一买,费用有含保险绿色出行,请勿把垃圾留在山上。)2.本次活动,我们会带帐篷去给大家换衣服用。游泳的队员可以带上泳衣。

装备描述】 
01.一双适合户外徒步登山的鞋子(建议是:运动鞋,休闲平底胶鞋),女生千万别穿高跟鞋,也不能穿拖鞋。(可以带双拖鞋备用)   
02.一天活动大小的背包。   
03.休闲宽松的衣服.(怕玩水湿身,要带套换的衣服)
04.帽子一顶,有太阳时遮阳,没太阳时装饰.  
05.头巾或毛巾一条,作用:一擦汗,作用:二防晒 
06.个人特殊药品((比如创可贴、舒经活络的药水,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
07.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护腕 
08.相机,用来记录美好的风景跟记忆.

09中午我们会野炊,请大家自带碗筷。也可以带些水果零食,路上解馋,不吃的可以带给小强吃。


【食品】  
1.水:2L左右。   
2.食品:我们会野炊,不用带泡面,可带些水果之类的零食。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77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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