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
南派三少
发起时间:
2015/10/1 7:49:00
举办时间:
2015/10/4 8:00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
德化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
170
邀请人数:
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
无限制
婚姻状况:
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
对参加人员没有年龄限制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0-3 19:00
【开心户外】华东第一瀑布-岱仙瀑布一日游
提示:详细内容中存在缩略图原文件
【景点介绍】
岱仙湖休闲区位于德化县水口镇中心,船岛山、下狮山、背腰里内湖、大云山内湖。
岱仙瀑布有“华东第一瀑”之称,发源于泉州市德化县石牛山的赤石溪,溪水流经山势雄浑的飞仙山峰,飞泻直下139米,被誉为“华东第一瀑”,奇妙的是,部分溪水流到边崖,形成一道更宽的、水流似油从漏斗穿过状的油漏瀑,因此岱仙大瀑布也称岱仙双瀑。整个瀑布气势非凡,雄伟壮观,晴天,阳光直射,水帘发光,彩虹时隐时现,似巨幅珠帘下垂,象彩绸飞舞。蝉鸣、鸟语、流水声互相应和,象演奏交响乐,妙趣横生。通往石牛山的公路从瀑布崖顶穿过,下车鸟瞰瀑布,更使游客流连忘返。沿赤石溪而上,一路溪水潺潺,浓荫覆郁,林木苍翠,藤萝虬结,蕴深涵幽,鸟鸣谷应,峰回壑荡,沿路神形俱备的自然奇观,构成了独特的原始生态幽境。
岱仙瀑布的右上方有一座飞仙亭,传颂着仙女显圣救民的美丽故事。凭栏探首,下临深渊,岱仙双瀑左右烘托,气势非凡。阴天,飞瀑溅沫,弥漫着乳白色的浓雾,烟波浩渺,苍茫一片。近观如漂浮空中,畅游仙山琼阁;远观似珠帘襟带,虹霓霞雾,轻盈飘渺。夏时,凉风微拂,雾岚轻扬,清新怡人;冬天,冰棱千丈,凝固着动态的美,折射着七彩阳光,更是一幅奇异的景观。山谷里,翠竹连绵,乔木挺立,灌木丛中点缀着野花,有龙潭虎穴、河马石、浴仙池等数处景点,与瀑布相互映衬。
【活动联系人】
三少
TEL:18965127036
QQ:454262633
【活动交流群】
开心户外五群54152688 (
验证码:岱仙瀑布)
【风景指数】
★★★★
(五星为最高)
【活动强度】
★★(五星为最高强度)
【风险级别】
★★(可能遇到的危险:1、车险; 2、碰伤或扭伤手、脚 ; 3、中暑)
【活动性质】
自助游
【活动形式】
旅游
【活动人员】
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
观景、徒步、休闲、摄影
【活动费用】
人民币170元/成人 (含往返车费,含门票,含餐费,
保险)1.2米以下140元/人
【费用明细】
1.厦门到德化岱仙瀑布往返的豪华旅游大巴车费。
2.中午300一桌的旅游午餐的费用
3.岱仙瀑布景区门票的费用。
4.30万的个人旅游意外险。
5.领队司机补贴和活动道具的费用。
6.一人一瓶矿泉水。
【集合时间】
10月4日早上07:50分
集合,有开心户外的旗子
【集合地点】
岛内:SM一期肯德基门口 7:50
岛外:集美公交区政府站 8:20
岛外:同安西柯高速路口 8:40
【报名方式】
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人数
+
网名
+
岛内还是岛外上车发送到
18965127036
)
{
因要包车出游
.
要统计人数
.
所以报名一定留下电话
.
没留电话者视为没报名
.
希望大家配合下
..
谢谢
}
慎重报名,报名截止后请勿放鸽子,因报名后我们要买保险,订车订餐订门票,超过时间取消的请自动补交活动费用。
【
行程安排】
07:50 SM集合出发;
08:20 集美车站对面公交车站(区政府站,旁边报刊亭);
08:40 同安西柯高速路口;
11:30 到达景区,享用农家午餐;
12:00 集合前往景区,沿赤石溪而上,一路溪水潺潺,浓荫覆郁,林木苍翠,藤萝虬结,蕴深涵幽,鸟鸣谷应,峰回壑荡。【河马石】【龙潭虎穴】【三叠瀑】【神鹰展翅】【岱仙飞瀑】感受仙界感观;
15:40 景区门口集合返程;
16:50 德化-中国陶瓷之都县城淘宝贝,陶瓷茶具自用或者送人当礼物都可以。
17:50 带着一天的充实收获上车回厦门
【一天的活动,安排的饱满充实且休闲,期待各位的加入】
【注意事项】
1
:认同自助原则,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
: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
: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
: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
: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
: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
: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
:以上
7
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
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开心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
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5
月
1
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
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
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
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
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
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当前已报名会员(共
16
人,括号中表示该会员带的朋友人数):
按
会
员
性
别
分
男会员
(1 人)
莫空
(+1)
女会员
(6 人)
优雅女生
(+2)
何小雨
(+2)
彩霞漫天
(+1)
秋宝
(+1)
利娜
(+1)
明月
(+1)
按
会
员
类
型
分
VIP会员
(0 人)
尚无任何V会员报名
普通会员
(7 人)
莫空
(+1)
优雅女生
(+2)
何小雨
(+2)
彩霞漫天
(+1)
秋宝
(+1)
利娜
(+1)
明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