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垒球棒
发起时间:2016/5/31 16:26:46
举办时间:2016/6/5 8::0-18:00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龙门镇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70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18 - 50 岁
投保要求:为防意外,本次活动要求报名会员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参保人身意外险
报名截止时间:2016-6-4 18:00
6月5日厦门户外毕业路线龙门一号
提示:详细内容中存在缩略图原文件
主办方介绍 
狼眼特训营

---离开喧嚣的城市,一起去寻找自然的韵律—
    喧嚣的城市让我们离大自然越来越远。也许你憧憬游览名山或者倘佯在自然包裹住的清新世界,可是又感觉这样的生活越来越难得。那么这周末,找一个理由让自己的身心放肆一回,我们需要活动身体的每个细胞,让每个细胞都运动起来。这里不是名山,没有文物古迹,却有着同样的鸟语花香;青草绿叶,走出家门,同在一个城市的人们,有着同样的户外情节。瀑布、顽石、青山、绿水、枫叶,宛如世外桃园,没有人世的渲哗,唯有瀑布在歌唱。在顽石上、激流中风险和乐趣总是并存的,惊险刺激着每一根神经,活跃了我们每一个细胞。休闲的时光里,我们认识了彼此。。。


【活动地点介绍】
玩点:体验纯天然景观、溯溪攀岩、野炊! 
场所:龙门一号,位于安溪县龙门镇上,作为厦门户外毕业路线,一路上瀑布、顽石、青山、绿水,宛如世外桃园,没有人世的渲哗,唯有瀑布在歌唱。在顽石上、激流中风险和乐趣总是并存的,惊险刺激着每一根神经,活跃了我们每一个细胞。 

【活动交流QQ群】  狼眼特训户外 29844127

【活动难度】★★★★★
(五星为最高强度)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强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危险:1、车险; 2、被蛇虫咬伤; 3、碰伤或扭伤手、脚  4、中暑 5、摔伤)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溯溪+攀岩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溯溪、瀑降、戏水、摄影
【活动费用】人民币AA元 (来回车费,保险费用,简易午餐费用)
【交通方式】包车
【集合时间】6月5号 早上750分在SM集合,


【集合地点】岛内 SM肯德基旁边
      集美嘉庚体育馆8:20
      同安城南车站8:40

【活动联系人】铁血:13860172195  谷明磊:18030039330
【报名方式】群内报名或是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人数+网名+岛内还是岛外上车发送到18030039330{因要包车出游.要准备装备、要统计人数.希望大家配合下..谢谢!}
【饮食】
(1)建议每人带足1.5升以上水。

(2)领队会准备一些面食为主,自己备些水果、肉食、巧克力类

着装及装备
(1)头部,可以考虑戴帽子;
(2)上装,建议穿长袖,并备用一套;
(3)下装,长裤为宜 (友情提示:需要瀑降,裙子绝对走光);
(4)脚部,防滑鞋为宜 (一切户外活动,坚决反对高跟鞋);
(5)其它装备,双肩背包为宜,因单肩包、腰包、手提袋而造成的身体不平衡摔倒概率高出许多倍,而且会受到落井下石者无情嘲笑;
(6)背包常备毛巾,万金油,花露水,创可贴之类是很好的习惯;
(7)等俺想到再补充。
【其他内容】
1、大家请注意爱护环境哦,请自备一个垃圾袋,把垃圾带走,希望留下的只是脚步、带走的只有记忆。

2、此次活动如因下雨、台风天等自然因素,则活动取消或商定改线。

【注意事项】
1:认同AA制,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8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穷游部落—厦门、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51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当前已报名会员(共 6 人,括号中表示该会员带的朋友人数):





男会员
(1 人)
杨运博(+2) 
女会员
(1 人)
廖秋云(+2) 





VIP会员
(0 人)
尚无任何V会员报名
普通会员
(2 人)
杨运博(+2) 廖秋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