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星e,给您家外的温暖。星e户外,快乐也可以这么简单。和我一起去收集那些野生的快乐吧! 星e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旅游信息。户外多自在,星e常相伴。爱户外,乐享狂野自然之美。给您户外的关怀,就像家中的温暖。
你想尝尝自然(或野生)的快乐吗?快乐野外之旅,感悟神奇美丽。家外面的世界,更精彩。 乐于旅游,乐于游玩,乐于野性的生活。乐于星e,活于世外。星e,户外的狂欢。玩转天地,心在星e。 星e常相伴,快乐加安全。
偶尔做回闲云野鹤,追求真正的自然之乐。星e常相伴,户外多安全.
与大自然零距离,尽在星e。野性的快乐释放,让自然贴近生活。E步星e,玩转天地。 【星e户外】--每周末固定组织驴友周边一日游,不定期推出驴友长线游!提供特色周边游、省内游、国内游!班级春游等!正规注册公司!!!
泰国,香港,台湾,新加坡等自由行与代办国外签证 !
擅长为企业,公司团队策划员工出游、毕业旅行 、个性化亲子活动、生日会、拓展、会议等,欢迎公司、学校、企事业团体报名,团队单独组团并上门接送,活动咨询QQ:157059545,联系电话:13799777334 螳螂 =============星e户外============欢乐共寻觅=============================
霞寨镇高寨村是一个兴建在海拔400—600米半山腰的村庄,现在村民新建的一幢幢洋楼置身在柚海中,犹如西藏的“布达拉宫”。现在是柚子花大开的时候,白茫茫的一片,非常壮观。



榜眼府,平和县霞寨钟腾村拥有漳州市民间仅存的具有清代中期建筑风格的宫殿式府第榜眼府。榜眼府所在的钟腾村于2012年12月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榜眼府以砖木结构为主,殿宇雄伟壮观,整座府第占地总面积达十余亩之多。府内雕梁画栋,人文内涵极为丰富,附属建筑三座土楼,风光更是独特。平和榜眼府大观园,景区规划范围5860亩,将极力打造具有“历史文物鉴赏、民间朝圣许愿、土楼风情观光、红色旅游瞻仰、特色生态观赏、柚乡农家乐体验”多种特色的旅游胜地。


桥上书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获得世界六大最著名建筑奖之一的“阿迦汗”建筑奖,是世界建筑奇葩。世界最著名建筑奖之一“2010年阿迦汗建筑奖”24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揭晓,包括中国福建省平和县崎岭乡下石村的“桥上书屋”等在内的五座建筑获此殊荣。 “桥上书屋”是中国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李晓东带领他的学生,在两座乾隆年间的土楼之间架起的 一个桥上的希望小学。此前,“桥上书屋”曾获得世界新锐建筑奖。


活动行程: 7:50 SM肯德基门口集合 8:15 海沧石塘天桥下接人后上高速,车上安排互动,前往目的地 10:30 到达榜眼府,自由拍照摄影 12:00 榜眼府旁边的农家乐,享用特色农家午餐 13:00 集合前往桥上书屋 13:30 到达桥上书屋,自由参观书屋,土楼 14:00 集合前往柚海布达拉宫,自由参观 16:00计划返程!


【活动联系人】螳螂 13799777334 唐唐:15259260094 【集合时间】早上7点50集合出发 【集合地点】岛内:SM肯德基门口 海沧石塘天桥下 8:15分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费用预算】160元/人(来回车费,保险,午餐,水),1米4以下小孩:140元/人(车费午餐保险水)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徒步游玩,观景、摄影 【交通方式】包车 【报名方式】两个选择一个 1.微信报名:编辑内容: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上车地点+联系方式+“报名平和活动”回复本微信;
2.短信报名:将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包含外带人员的名字跟身份证号)+上车地点+“报名平和活动”发到活动联系人手机上,收到会回复,无回复请电话确认) 切记: 活动前一天晚上21点之前,必须向组织者提供正确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非身份证或者10岁以下儿童,还需提供性别、出生年月日。若超过时间、提供信息有误或未提供以上信息者,视为放弃办理保险,并责任自负,风险自担!
【注意事项】 1:认同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7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星e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