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位于漳州长泰马洋溪生态旅游区中心区域---后坊村,依山傍水,头枕巍峨的天柱山,马洋溪如玉带蜿蜒而过。
 村中有一古树,村民称其为“大树将军”
 每到春天,村里的桃花李花盛开,白里透红
 初夏的季节,硕大的桃李果实沉甸甸垂在枝头,你是不是忍不住想采摘品尝呢?


 中午时分,在当地的农家餐厅,品尝一下当地的农家午餐,也是别有一番体验。


 占地1000亩,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龙佳生态园,给我们又是不一样的感觉。
 园艺剪成的元宝,各类动物形状


 喷泉广场
 在石雕广场,跟自己的属相合个影吧!
 大肚能容天下之事,开口便笑世间可笑之人。袖里藏着一个洞,通往未知的地方...

 活动行程: 7:50 SM肯德基门口集合 8:25 海沧石塘天桥下接人 9:30 抵达龙佳生态园,办理购票手续 9:40 游览生态园,享受天然氧吧魅力:龙翔沧海石文化广场、度假区、植树纪念区、大佛宫、龙宫、十二生肖园、滑草场、妈祖庙、顺着26位名人长廊下山。 12:00 农家餐厅享用午餐 13:00 集合前往后坊村摘桃李(成人入园费30元/人,另外付,免费品尝,可以带走5斤桃子,小孩免入园费)。不采摘的人,自由闲逛大树将军等; 16:00 集合返程!
 【活动联系人】红豆 TEL:15960275146 【发团时间】5月13日、14日 【集合时间】早上07:50集合出发,请勿迟到。 【集合地点】岛内:SM 肯德基门口 海沧石塘天桥下 8:20 【费用预算】138元/成人(来回车费,保险,门票,午餐,水),儿童:1米2以下:100元/人(车费,保险,午餐,水) 【活动强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溺水、蛇虫叮咬,摔伤等)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内容】游玩,摄影,采摘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交通方式】包车 【报名方式】 1.论坛报名:点击本帖“我要报名参加” 2.短信报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包含外带人员的名字跟身份证号)+上车地点+报名“摘桃子活动”发到活动联系人手机上,收到会回复,无回复请电话确认,没写电话的视为没报名) 切记: 活动前一天晚上21点之前,必须向组织者提供正确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非身份证或者10岁以下儿童,还需提供性别、出生年月日。若超过时间、提供信息有误或未提供以上信息者,视为放弃办理保险,并责任自负、风险自担。
 【注意事项】 1:认同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7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红豆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欢迎手指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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