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神游自驾竹贯古村与幽琴洞两日游 赖源溶洞群位于连城县西南方赖源乡,在近二平方公里的石灰岩山丘中有大大小小十三个溶洞,洞中怪石鳞峋、地形崎岖、洞中有洞、洞洞层叠、弯弯曲曲、深浅莫测,如迷宫回旋,被誉为“华东第一龙洞群”,著名的有三洞“幽琴洞”“仙云洞”“石燕洞”。 “幽琴洞”以洞中泉水潺流于石缝之间,音韵幽幽而得名,洞中有一年四季永不停息的地下河,河水清澈透底、汩汩而流。 “仙云洞”以常有腾腾云雾从洞中涌出而得名,洞内处处非云非雾,走在洞中更像走在云中。 “石燕洞”以洞中群居成群石燕而得名,洞内生存的蝙蝠一串串倒挂在岩石顶上,有人来而惊起,如石燕群飞,盘旋于洞内岔道间,嗡嗡不绝。
竹贯村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北,是新罗区万安镇下属的一个行政村,北西与连城县的赖源、莒溪两乡镇接壤。由于区域的特殊性,竹贯村居民通用由连城、龙岩方言演变而来的万安话。竹贯村地处国家A级自然保护区梅花山南麓,四周群山环抱,森林茂盛,保存着较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村内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温氏家庙),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观音庵、关公庵、浪门金锁桥、节孝坊)。村庄人文典故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是古时乡镇的要道和驿站,方圆1公里内,元代温氏家庙、明代观音宫、清初关帝庙、积灵宫、双合桥、廊桥、节孝坊、清代澎湖总督温兆凤的故居以及蔡廷锴将军率部驻留的遗迹10多处古迹保存完好,是目前福建省古迹群保存最完好的村庄之一。
活动行程 第一天05月28日 07:30 开始集合地址在:SM肯德基集合(发放对讲机) 07:40—11:30 杏林大桥出岛往长泰、华安、漳平、方向竹贯古村 11:30—13:00竹贯古村吃饭休息 13:30—17:00 前往赖源溶洞游玩,结束返回竹贯古村 17:00—18:00创建营地(也可住客栈费用自理大约一间100元左右) 18:00腐败开始(农家饭,烧烤,啤酒~~饮料,,,,,,)
第二天05月29日 07:30起床洗漱 08:00—08:30准点早餐 08:30—10:00游览竹贯古村 10:30左右愉快的活动结束返回 12:00半路吃饭继续返回厦门
指数参考:★★★★★ 难度指数:★ 强度指数:★ 风景指数:★★★★★ 趣味指数:★★★★★
活动交流群:疯狂野驴户外QQ群:226166731(备注参加活动)
活动联系人:明天:13600905500;:周周15359834520
此活动可以不露营,直接在那住客栈,一人50-100元之间。(费用自己交)
【活动费用】成人288元/人,含车主本人,儿童188元/人(搭车人员每个人另补给车主100元,过路费和油费)、个人无车总费用388,(含3个正餐、一个早餐,腐败物资)、门票费80元,向导费用、保险、公用物品(锅、炉、气罐、对讲机、GPS、营地灯、药品等)。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难度,需要背负露营装备等)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活动性质】AA制游
【活动形式】自驾、徒步、爬山、美食、摄影、露营
【活动节目】煮美食、游戏互动、一起数星星、喝酒、泡茶
【报名须知】报名的朋友如有情况变动,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知,否则需付车、食品的费用!因为车和食品都是根据出行人员的多少来租、买的,这些都需要费用!请报名者清楚这个共识,不好意思了!。以上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认同、认可后,方可报名参与。 【必需装备】 1、个人装备:登山背包、帐篷、防潮垫、舒适度15度左右睡袋、头灯手电 2、食品:水2升(路上喝),零食若干,其他均一起购买 【推荐装备】 1、个人装备:备用电池、替换衣物、帽子、垃圾袋、个人洗漱用品、内服药品(晕船药必备) 2、腐败装备:相机、DV,喇叭,MP3,扑克…… 风险提示:1、交通: a、晕车:提前服用晕车药,车辆保证通风 b、车辆故障:要求司机提前检查车况,控制行车速度,谨慎驾驶。 c、晕船:提前服用晕船药,遇不适则躺下休息 2、伤病: a、蚊虫叮咬:穿长衣裤,涂抹防蚊虫药品。 b、老伤:加强锻炼和防护。 c、摔伤、扭伤:穿登山鞋,牢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d、腹泻:准备药品,不吃不洁食品,不要轻易饮用生水。 3、溺水: a、请勿单独下水游泳 b、不管是否会游泳,下水必须携带救生圈或救生衣
4、坠崖: a、岛边多悬崖,请勿离得太近 b、风大时,请勿靠近悬崖 c、活动中不可一人单独行动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神游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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