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开心户外】--每周末固定组织户外活动,经常推出长线游!提供特色周边游、省内游、国内游!班级春游等! 专业为企业,公司团队策划员工出游、拓展,会议;也有推出毕业旅行 、暑假出游,个性化亲子活动等,欢迎公司、学校、企事业团体报名,团队单独组团并上门接送,咨询电话:18965127036三少,QQ/微信:45426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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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莲花七彩池,美轮美奂!在海拔近千米的同安军营村,离村口不远,步行下一个陡坡,蓝绿色的湖水映入眼帘,在这深山中,便可看到七彩池的真容。环着小山,呈月牙形状,湖水 晶莹剔透,清澈见底。更惊艳的是,这色彩斑斓的湖水,阳光照射,微微拂过,湖面泛着点点金光,从不同的角度看,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她原本是一个小山塘,为 了更好地浇灌周边的茶园,村民将小山塘开掘拓宽,湖水来自天然泉水和雨水,因为各种矿物质沉积,再加上光的折射现象等多种自然条件综合作用,形成了五光十 色的瑰丽景色。现周边新增7座凉亭和休闲慢道等,成为周边居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在同安莲花镇有个美丽的高山茶乡淡溪村,在村落的下面有纵横几条交错的深谷。在雄狮瀑布的下游,有一个被厦门驴友戏称为“闽南最大、最高、最有气势、最美、最震撼、最让人留恋、最迷人”的壮丽瀑布。瀑布整体落差约40米,飞奔直下的水流如匹练般直击水潭,溅起一阵雪白的水花,气势相当宏伟。正如徐霞客在他的五松瀑布游记中所称赞的那样:“捣珠崩玉,飞沫反涌,如烟雾腾空,势甚雄伟”。
厦门军营村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在厦门第二高峰状元尖脚下,海拔千米以上,因此厦门军营村素有"高山村"之称。它地处厦门、漳州、泉州的交界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环境优美,如诗如画,这里植被丰富,生态保护很好,从城里到军营村,我们走的是一圈一圈盘旋的山路,从车窗里向外看,有种"扶摇直上九重天"之感。走进军营村,城市的喧嚣,没有了城市的行色匆匆,因为我们已经被这里的静谧所感染。站在状元尖的山脚下我们真切感受到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周围群山碧水环绕,犹如桃源之境,陶冶着我们的心灵。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强度) 【活动难度】★(五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危险:1、车险; 2、碰伤或扭伤手、脚 ; 3、摔伤;4、被蛇虫咬伤;)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登山观景 【活动人员】户外登山爱好者 【活动内容】爬山、观景、摄影 【活动费用】人民币99元 (来回车费,午餐农家乐,保险费用) 【交通方式】包车 【集合时间】9月22号 早上7点50分集合,8:00出发。 【集合地点】岛内 SM肯德基旁边 集美孙厝站 8:20 同安城南BRT公交站 8:50 【报名电话】18965127036三少,微信:454262633 【报名方式】微信或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人数+网名+岛内还是岛外上车){因要包车出游.要统计人数.所以报名一定留下电话.没留电话者视为没报名.希望大家配合下..谢谢} 报名后请把身份证号和姓名以短信或形式发给我买保险。(绿色出行,请勿把垃圾留在山上。)
【行程安排】 07:50SM广场集合出发。 09:30到达同安淡溪村下车开始往五松瀑布前进; 10:10到达五松瀑布观景拍照,请一定要注意安全; 11:00往回走上车到军营村农家乐吃饭(8菜2汤,10人一桌)。 13:00吃完饭信步逛军营村,漫步军营村,四周总是飘荡着浓浓茶香,醉人心扉。目前军营村有茶园约6500亩,是厦门市重要的出口茶叶种植基地,远销海内外 14:30前往七彩池观厦门版的九寨沟,拍照留念发朋友圈。 16:20 上车回厦门,结束一天美妙的行程。
【装备描述】(只供参考) 0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一天活动大小的双肩包,不提倡带挎包。 02.请女生一定要做好晒措施。 03.快干衣裤或宽松的衣裤,最好为长裤长袖,流汗多的朋友自带一套干的衣服更换
04.头巾或毛巾一条,作用一擦汗,作用二防晒,作用三防树枝刮到脸。 05.帽子一顶,防晒用,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 06.登山杖,可以用于借力,节省约15~20%体力。 07.个人特殊药品。 9.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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