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须知
| 申请赴台游人员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入台许可证》 办理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者,须于出发前5个工作日将如下资料提交我司或以快递方式寄往我司,我司给予办理“入金证许可”材料如下: 1、 已办妥的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和有效签注页扫描件。 2、 照片:近半年白底2寸彩照2张(规格为33mm*48mm)电子档(不戴眼镜和首饰,露出完整眉毛和耳朵,嘴唇紧闭)。 3、 旅客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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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条款
| 旅客因自身原因取消报名计划,其损失约定参见《出境旅游合同》和补充协议书相关约定。 节假日及台湾地区旅游旺季或包机等特殊专案另以协议条款为准。 如已在我司开具办证发票并已办证,须再加收取包含发票税点在内的损失费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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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请旅客认真阅读)
| ★ 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 旅游者在境外旅游期间需遵守《游客文明旅游承诺书》,本承诺书为合同附件之一。 ★ 如遇塌方、大雪封山、塞车、台风、雾季或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不能 完成景点游览,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按《旅游法》第五章第六十七条处理;造成滞留的,增加的费用人民币 450 元/晚/人 由旅客承担(该标准为附表所列的常规团等级酒店1N住宿+1早餐,若提升等级费用另计); 增加的正餐和交通费用另计,参考如下: 正餐:按实际产生餐数结算(常规团本岛30元/人.正 离岛30元/人.正, 以一桌10人核算,人数不足按人头分摊或可选择自理,若提升餐标另计) 交通:原则上采用顺延方式,如遇原搭配的交通航次无法满足,优先采用当下可衔接最低成本的交通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因此而增加的交通差额由旅行社和游客对半分摊,减少的则退还旅客; 所有的费用,由旅客在境外现付领队。 ★ 因旅游者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或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和机位、酒店等订金损失后,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另造成我司实际出团人数不足15人成团时,我司有权收取全部团款或人数不足成团所增加的团费差额。 ★ 长者参团注意事项:原则上60岁以上(含60岁)长者参团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和亲属的担保函,并须另行购买1份意外保险,建议60岁以上长者在有同行人陪同下参团。 ★ 特别提示:非大陆籍居民参团,应自行确认自身所持的全部证件和签证符合大陆和台湾的出入境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出入境,一切责任以及费用由客人自负! ★ 公安机关重要提示:赴台游客必须团进团出,未经许可擅自脱团及逾期滞留不归者必将严厉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8、出团说明会:约于出发前3—4个工作日召开,出团会内容比较重要,请尽量抽空出席;若无 法前往参加者请出境当天指定集合时间再提前40分钟抵达出境口岸,由我司领队现场开【行前说明会】旅客烦请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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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 本行程为【委托定制产品】游客按约定人数独立包团,行程内容均按客户要求给予编排,如下购物行程为客户指定要求加入,双方协商一致。 ☆ 购物店名称、时间、次数及产品名: 贡糖 1次;一条根 1次;免税 1次;珊瑚 1次 面线或者菜刀1次 ☆ 此行程为团体采购价,交通及景点门票不再享有老人及小孩子优待价. ☆ 如遇货品质量问题,我社可协助旅客处理,但不负赔偿责任. ☆ 另付费项目名称、价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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